关于经济管理学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12-09 来源: 浏览次数: 作者:经管学院


学院全体师生:

为了保证师生员工身体健康,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清新舒适的生活空间,经学院研究决定,在经济管理学院公共场所全面实施禁烟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禁烟对象:全体师生

二、禁烟场所:

1、教学场所:教室、机房、实验实训室

2、办公场所:会议室、办公室

3、公共场所:楼道、卫生间、教室休息室、各类活动室

4、生活场所:宿舍

5、其 他:资料室、储藏室

三、相关提示

1、学院将把教师遵守禁烟要求的情况作为“三全育人”考核的内容之一,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。

2、学院将学生遵守禁烟要求的情况作为作为评优评先、奖助学金评选的参考指标;如若违反,将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理。

四、其他:

1、全体师生员工均有权制止他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。

2、全体师生员工均有义务遵守通知要求,并相互监督。

3、学院将组织师生督察小组,每天对经管楼进行巡查,不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巡查。

特此通知。
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